泥土的孩子

作者: 峰岭2016年05月09日现代散manbet

想到鱼就想到水,想到土豆就想到土。这土头土脸、土坷垃似的根块。

是不是它的遗传基因有点懒散、好将就,勉强凑合成一枚有用之物就够了,不想再往前进化一点点。不必圆溜溜、不必艳丽,不必甜丝丝、脆生生。总之不必有个性。

可是作为菜蔬,个性未必都能逗人爱。比如我就不喜欢吃有甜味儿的南瓜红薯,不喜欢咔嚓响的莲藕芹菜。个性就是自我,突出了就会惹人反感。

土豆呢,沙沙绵绵,无味无色,简单亲切。没别的蔬菜跟它搭伙的时候,这个憨家伙也能挺身而出独撑一面天:土豆丝、土豆泥、土豆块、薯条、薯片……从自家的小灶台一直飞到了地球各个角落的嘴巴里——我们彼此陌生,但我们都熟悉土豆。如果某个时候,家里没米没面了,还可以蒸土豆、烤土豆,可蔬菜可零食可主粮。电影《都灵之马》里那父女俩,栖身在月球般的荒野里。多亏了每天各一枚煮土豆,日子也就铁轨上枕木似的一个接一个地续下去了——你看,维持生计其实并不难。

土豆也是合群的,差不多跟任何菜蔬都可以搭配。跟辣椒炒只有辣椒的味道,跟肉炖就是肉的味道。一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态度,是称职的配角。

别看土豆这副模样,也有其泱泱历史(印加人从8000年前就开始驯化了)。它的传播也很是传奇有趣。据说当年土豆坐西班牙商船来到欧洲时,是饥不择食的爱尔兰首先开怀接纳了它。结果不到一个世纪,那片土地上的人就从300万变成了密密麻麻的800万。眼高于顶的英格兰人鄙视之,因为其是向下生长,长在阴暗地府里,出身不体面还面目卑陋。哪像小麦,金灿灿的麦芒刺向太阳和manbet明,自带诗意浪漫。而现在,薯条配炸鱼成了英国人餐桌上的座上客。唉,此一时彼一时,土豆还是那颗土豆啊!

而法国国王路易十六,为了推广土豆还动了些脑筋,让玛丽王后在帽子上插上土豆花到处招摇不说,还故意栽种在皇家园林里,派卫兵守护,晚上再故意撤走。百姓一好奇便去偷,一偷便传播开了。

人不可貌相。我总觉得,土豆——这泥土的孩子是有智慧的。一张丑脸横走天涯,悄声静气风流恣肆。这倒不是什么伎俩,伎俩难成大器。土豆的淡定从容在于它的品质:纯正、包容、谦卑。它的内在足够丰富(比如光是维生素C就是苹果的4倍),它其实很自信。它的无味是舒服的,它的绵软是舒服的。它很容易让你接受,一吃就是好多,好多也不觉得多。

它始终是那种最质朴的根块,忍耐,多产,不声不响就在沙土里长出鼓鼓囊囊一嘟噜,慷慨而富有诚意。

一日,我在遥远陌生的街道上溜达。走着走着迷路了,满眼陌生,心发慌。然而看到一个超市门口的一筐土豆,心立马就安静了:嗯,既然土豆还是那个土豆,那么世界也就一定还是那个世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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