惊心光雾镇

作者: 峰岭2016年05月12日现代散manbet

巴中有个光雾山,山里有个光雾镇——名字美吧!于是头脑又一热,按说这次是热对了,谁知……

到光雾镇也是费了些周折,要不是二愣子劲犯了,早就打退堂鼓了。因为得中转,还正在修路,不通班车。

好在光雾山、光雾镇都不虚此名。陶渊明当初一定不知道它,否则大概就不会有桃花源了吧。白天山里转,夜里镇上宿。60元一晚的客栈卫浴俱全,干净舒适。楼下餐厅,香气飘飘。逛饿了就吃,吃饱了就睡。

本来该走了,可一贪心就多留了一天。照常是蓝天白云青山绿水的安稳美丽日子,我沿着一条肠子小路溜达溜达着就走进了一间老屋。

莫非我的样子像贼?冷不防杀出一条大黄狗,是那种凶狠又愚忠的看家土狗,可能对世上所有生面孔都心怀仇恨。我还没回过神来,就已被扑倒。我奋力踢它,只觉得不能怂了,要从气势上镇住它——狗难道不都是些欺软怕硬的货么?可能是我的反应激惹了它,因为害怕,它反而目光喷火地扑将上来……此后,每当回忆到这儿的时候,我的记忆就自动黑屏了,到现在还无法面对那张插满匕首的血盆大口。此事的后遗症之一是:我的左腿上永久地被这个原本永无交集的生物盖了几个难看的印章,好像是为了提醒我,没有什么是不会发生的。之二:有几次见狗凑过来,哪怕很小,我都一个哆嗦躲开了。之三:原来还想着今后养只狗,可这个念头被一口咬没了。

再回到现场。当我看到血从裤腿涌出来,嗒嗒嗒滴到鞋上,滴到地上,嗡一下蒙了。竟把狗咬跟毒蛇咬分不清了,想着毒液一流到血液里大概要死了,想着血流多也要死的(那一刻,我才知道自己原来是个怕死鬼!),想着要不要把胸罩解下来勒住腿,想着应该赶紧在水龙头上冲伤口……结果房主姑娘推出摩托说:“赶紧到医院吧。”那时候的我滚了一身的土,哭丧着脸,跌落了太阳镜(居然回来了才发现眼镜盒是空的)——势子倒完了。

在镇卫生院的水龙头下用肥皂冲洗腿的时候,有那么一下一不小心手指头戳进腿肚子上的一个窟窿里,感觉怪异而瘆人,难以忘怀。

大夫一定是病人太少,闲得慌,就跟我说这说那。说前阵一个老头被狗咬了,一气之下先操棒打死了狗才来医院,这就很傻啊,应该先来治疗嘛。又说到他们隔壁的小学老放红军歌,是因为……好在大夫帅帅的,也就不嫌他絮叨了。

客栈老板看我成这副样子,一脸的吃惊兼同情。我很快就无所谓了。那几天我正在读《新世界》,里面的关键词就是接纳、不抗拒、不排斥。我就当是学以致用、是试炼。因为有一种说法:任何已发生的都是该发生的,都有其寓意。所以好吧,除了有点可惜不能去恩阳古镇了外,就成天心平气和、一瘸一拐地在街边转悠,晒太阳,听老头子们喝茶抽烟斗聊天,看小伙子们打麻将。一日别人又问起我的腿,杂货铺胖胖的女老板唰一下捋起袖子,指着一块五分硬币大的疤瘌说:“看,这也是叫狗咬的。”旁边一驼背老太婆听得起兴,掐断女老板话,一把挽起裤腿,指着一个一角纸币大的疤说,看看,这也是。血流得花花的,往窟窿里塞了几块草药膏,就好了。我听罢心情大好:同是天涯被咬人……

待到第七天,我决心要走。还是那个青山绿水蓝天白云却没法忍受了。原来还设想等退休后去某个山村常住的,莫非我不是真的喜欢山野?莫非我并不了解我自己?

一清早打完疫苗换完纱布交完费,到了最后一分钟,我抓紧时间对大夫说:有没有人告诉过你你长得像《午夜巴塞罗那》里的男主角?他说没有,但一脸开心。说毕我心满意足一拐一拐地走了。

最后的结果是我拦了一辆工程车,坐在高高的驾驶室里,气昂昂地出了巴山、入了秦关,一路向北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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